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徐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5号
关于印发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企业防控组,市企业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转发至本地区、本系统各类企业,各地区、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政府部门网站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扩大企业、职工知晓面、覆盖面。
附件: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代章)
2020年2月4日.
附件:
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特此致信全市企业:
一、各类企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曰24时前复工(暂定)。
二、如因特殊原因且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的工业企业,必须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报请市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生产。对违规开工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各企业要坚决落实防疫主体责任。要主动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市外职工尽量延迟来徐,凡来徐的市外职工,留观14天后方可回厂工作;来自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的职工,在当地没有解除疫情之前,禁止来徐回厂工作。复工前,要制定完善本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复工前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绝不允许在没有可靠保障的情况下轻易复工。同时,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各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企业要自觉服从大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和工作要求,步调一-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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